【管理學院AACSB認證短波】Standard 14: Executive Education

Standard 14:If applicable, executive education (activities not leading to a degree) complements teaching and learning in degree programs and intellectual contributions. The school has appropriate processes to ensure high quality in meeting client expectations and continuous improvement in executive education programs.
 
標準十四:高階管理教育得以成全學系的教學以及知識貢獻 (IC),並相得益彰。學院應具有適當的品質確保程序以符合受教者的期望,以及高階管理學程的持續改善。
 
定義 (Definitions)
•  高階管理教育指的是不授予學位,但是其目標與高等教育目標一致的教學活動。例如,企業訓練以及專業發展研討會等。
 
評估基礎 (Basis for Judgment)
•  此標準僅適用於當高階管理教育對於學院的使命、策略具有重要影響之認證。原則上,學院所獲致的整體資源如果超過5%來自高階管理教育,該學院方才需要就此標準作闡述。然而,學院仍舊可以選擇忽略此原則,爭取加入或排除此項標準,不過需要提出充分的理由論述。
•  學院在高階管理教育的投入能強化學生的學習以及教師知識貢獻 (IC) 的產出。
•  學院應具備有效的品質確保程序以符合受教者的期望,並且能找出持續改善的方式。
 
文件準備時的指引 (Guidance for Documentation)
•  描述高階管理教育學程的基本資料,如教育對象及其教育程度、該學程如何與學院的宗旨與策略對接、以及該學程如何在達成學院的宗旨等。
•  討論高階管理教育學程和學院的其他系所或學位學程如何相輔相成,並舉例說明。
•  描述受教者的期望透過何種機制與程序得以確保,綜論這些程序以及展示其如何能強化高階管理教育。
 
[本院目前並不適用標準14的定義,因此無需作高階管理教育的文件準備]